图书馆安全保卫制度
图书馆是图书资料的收藏重地,是全校安全保卫的重点防护部门,为严防任何事故的发生,确保图书资料及设备的安全,特做如下规定:
一、全馆人员必须提高警惕,增强责任感,爱惜书刊资料,爱护公共财物、设施。
二、馆长负责全馆安全保卫工作,每个工作人员负责所承担的工作范围的安全工作。
三、安全的重点是:防盗、防火、防水、防霉、防虫、防破坏,发现问题,要及时处理或向有关人员反映解决。
四、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品入馆。严禁馆内吸烟。严禁闲散人员入馆。
五、严格入库制度,闭馆时间内不经主管人员许可不得入库。馆内工作人员不得将自己所在库室的钥匙随便交予他人使用,否则,造成损失,将追究责任。
六、贵重设备确定专人使用保管,其他人不经主管人许可,不得使用。
七、各库、室的安全工作责任到人,每日下班前关水、关灯、关电扇、关窗、锁门。经常巡视水、电、暖、消防设施,发现隐患,及时反映、解决。
八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,熟练掌握安全保卫防火常识,熟悉消防器械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。
九、发生事故,保护好现场,及时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。
电话号码:火 警:119
盗 警:110
校保卫科:85553654